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發布時間:
2023-10-27 16:39
來源:
新華網
【建設單位】 |
長沙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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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長沙市天心區南二環二段487號 |
【聯系人】 |
王林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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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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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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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由始建于1976年7月的長沙市自來水公司第三水廠和始建于1998年11月湖南長大集團長沙市第八水廠有限公司合并組成。作為河東地區的第一大水廠,多年來為長沙市特別是河東地區的城市建設、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作出了突出貢獻。猴子石水廠分為東、西區;東區即原八水廠,西區即原三水廠。東區為長沙首個BOT項目,1998年,由長沙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湖南長大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建設經營,建設期為2年,經營期為17年,上述項目簡稱八水廠一期;2012年,由水業集團投資承建的八水廠二期建成供水;兩期合計供水能力為50萬m3/天,2018年6月28日達到最高供水量578151m3。西區1976年7月建成投產,設計供水能力為20萬m3/天;1996年完成三期建設,設計供水能力提高到30萬m3/天,2018年8月6日達到最高供水量374385m3,2005年1月,長沙市自來水公司改制為長沙水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后,第三水廠成為其下屬子公司,之后又根據管理需要歸至長沙供水有限公司名下并更改為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第三制水分公司,到2018年4月9日與八制水分公司合并,5月7日合并更名為猴子石水廠。廠總用地面積320.43畝,設計供水量為80萬m3/天,2018年7月19日達到最高供水量901664m3,主要供水區域北至赤嶺路-黃土嶺路-韶山路-車站路-遠大路;南至萬家麗路-環保大道;東至花侯路;西至湘江中路。 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東區、西區的液氯于2020年8月27日在天心區應急管理局進行了重大危險源備案,取得了重大危險源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20200040),有效期至2023年8月27日,液氧重大危險源于2021年12月13日在天心區應急管理局進行了重大危險源報備,提交了《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西區)液氧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為便于管理,供水公司重新將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作為整體,將液氯和液氧進行統一編制重大危險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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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
黃姣 |
技術負責人 |
沈湘陵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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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員 |
黃姣、冒旭陽、沈芳、張士超、魏曉倩 |
報告 審查人員 |
沈芳、馬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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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員】 |
黃姣、馬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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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時間】 |
2023.7.31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孟瀟、文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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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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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液氧和液氯。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觸電、物體打擊、起重傷害、灼燙、噪聲、淹溺、低溫凍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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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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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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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的技術專家 |
黎骎、龐巨生、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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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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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湖南省地方規章對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重大危險源進行了辨識和評估,對該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現狀進行了對照檢查,分析了該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提出了需要重點采取的防范措施。經過認真分析評估,湖南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有限公司認為: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的東氯庫、西氯庫均構成危險化學品三級重大危險源,液氧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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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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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估報告編制單位湖南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有限公司具備相應的安全評估資質; (二)評估報告引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適用,報告格式和內容符合國家和應急管理部門規定的要求,條理清晰、內容全面; (三)評估報告對評估范圍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較全面系統的分析、辨識,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長沙供水有限公司猴子石水廠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社會風險和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進行了分析。評估方法選擇恰當,評估結論正確。 (四)評估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合理。 建議:1)完善法律、法規; 2)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單元的內容; 3)按專家個人意見修改。 專家組一致同意該報告經修改完善后可作為備案文件。 |